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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
 
发布日期:2008-10-4 15:32:29    

 

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(学科代码:120405  授管理学博士学位)
为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》(校研[2008]9号)精神,经充分讨论,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培养目标
①具备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基础理论素养和公共政策素养,掌握土地经济与管理、房地产管理理论,掌握科学的分析方法和现代化技术,具有较宽的知识面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,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。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。
②能够胜任不动产领域的政策研究,能够为政府、行业部门、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企业提供不动产领域的规划咨询、评估、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。
③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,解决本学科领域的问题并有新的见解。
④可胜任本专业或相邻专业的教学、科研以及相关的管理、研究工作。
二、研究方向
01土地经济与管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 02房地产管理
03土地法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04住房政策
05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        06国土整治与规划
三、学习年限
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~5年,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~6年。
四、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
博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,必须达到规定学分方可进行开题和答辩。
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:
类别
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
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
总学分
56学分
34学分
37
校级公共课程≥11学分
政治理论课程2、
英语强化训练1.5、英语论文写作1.5、
硕士一外2、科学社会主义1、
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、
人文类或理工科或其它类1。
15
校级公共课程≥5学分
政治理论课程2、
英语强化训练1.5、英语论文写作1.5
学科(专业)要求课程≥26学分
土地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2、
跨一级学科课程或专业学术实践2、
专业研讨课6、
学科基础课程10、
专业核心课程6。
 
学科(专业)要求课程≥10学分
土地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2、
跨一级学科课程或专业学术实践2、
专业研讨课6。
 
补修课程、任选课程只计成绩,不计学分
补修课程、任选课程只计成绩,不计学分


 
19
650.80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
19
650.80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
650.802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
650.802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
650.80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
650.80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
650.804发表学术论文1
650.804发表学术论文1
650.805学位论文 15
650.805学位论文 15
备注以同等学历报考(未获硕士学位)博士生,按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,入学前已修研究生课程可申请免修。
五、课程设置(详见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课程一览表)
1.学科基础课程(已获硕士学位选4学分,硕-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选10学分):
跨一级学科课程或专业学术实践(2/32)(必选);土地资源管理经典著作选读(2/32)(必选);公共管理(2/32);公共政策分析(2/32);土地经济学专题(2/32);不动产估价理论与方法(2/32);土地制度与政策专题(2/32);房地产管理专题(2/32);信息经济学(2/32)。
2.专业核心课程(选6学分,硕-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根据方向选择):
土地资源管理专题(2/32);土地利用规划专题(2/32);房地产金融理论与实务(2/32);土地管理信息系统(2/32);土地信息工程(2/32);土地整理工程(2/32);资源经济学专题(2/32);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专题(2/32)。
3.专业研讨课,(选6学分,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选择):
比较土地制度(2/32);土地利用专题(2/32);土地资源管理前沿(2/32);房地产政策专题(2/32);房地产开发管理专题(2/32)。
六、本专业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
1.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,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,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。
2.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可采取课堂讲授、课堂讨论、撰写论文、作学术报告及自学等形式。学科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一般采用考试方式,选修课可考试或考查。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。
3.跨一级学科课程是指公共管理学科以外的研究生课程。所选跨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,必须跟班听课并参加考试。
4.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,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,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,撰写研讨报告并公开做学术报告。
5.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由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。博士生指导小组由35名教授(含副教授)组成(包括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)。博士研究生申请做学位论文资格的基本条件:(1)必须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;(2)完成论文选题报告。
6.论文选题报告应包含的内容为:(1)选题的来源、意义;(2)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;(3)课题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;(4)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;(5)进行论文资格考核时已完成的工作;(6)主要参考文献。
7.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,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、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,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,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,方可撰写论文。


8.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预审制度,经导师审定的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由校内外3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同级学者进行“双盲”预审,经2名以上预审人同意,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否则,须修改完善后再行通过预审。
 
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课程一览表
 
课程
类别
课程
编号
课程名称
学时
学分
开课
单位
备注
校级
公共
课程
408.802
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
32
2
马克思主义学院
必修
5学分
411.801
英语强化训练
60
1.5
外语学院
411.800
英语论文写作
24
1.5
外语学院
学科
基础
课程
407.816
土地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
32
2
公管学院
必修2学分
310.870
计量经济学专题研讨
(跨一级学科课程)
40
2
经济学院
必修
2学分
 
专业学术实践
 
2
公管学院
407.817
比较土地制度
32
2
公管学院
选修
6学分
407.818
土地利用专题
32
2
公管学院
407.819
土地资源管理前沿
32
2
公管学院
407.820
房地产政策专题
32
2
公管学院
407.821
房地产开发管理专题
32
2
公管学院
 
备注:硕-博连读、直攻博以及同等学历的学科基础课程10学分和专业核心课程6学分在硕士课程体系中选课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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